工程機械是指施工現場作業的各種機械設備。是廣泛用于建筑、 礦山、港口、 鐵路、市政、環衛等工程建設的重要機械設備。隨著經濟建設和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工程機械的種類日見增多,結構日趨完善使用性能也不斷提高。在國民經濟的建設發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由于工程機械作業頻率高,現場環境差和多工種交叉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特點,導致工程機械傷害事故多有發生,給現場工作人員安全和人民財產帶來嚴重威脅。因此加強工程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和行業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對防止工程機械設備傷害事故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多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工程機械設備必須提高質量安全管理。為了規范工程機械行業綜合服務體系,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工程機械綜合服務工作委員會組織編寫了《工程機械行業安全技術與服務》作為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教材,教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編寫,該教材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
全國工程機械行業技術崗位服務資格證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管理,提高工程機械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機械行業服務資格證(以下簡稱:從業服務資格證)類別是指工程機械操作類、維修類、商業服務類和服務管理類。
第三條 工程機械從業服務人員應當誠實守信,規范操作,文明從業。
第四條 工程機械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應當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條 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工程機械服務工作委員會負責全國工程機械從業服務資格管理工作。
縣(市)級工程機械服務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工程機械從業服務人員管理工作。
第二章 從業服務資格管理
第六條 對工程機械從業服務人員實行從業服務資格考試制度。從業服務資格是對工程機械從業服務人員所從事的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第七條 工程機械從業人員從業服務資格考試應當按照工程機械服務工作委員會編制的考試大綱、考試題庫、考核標準、考試工作規范和程序組織實施。
第八條 工程機械從業服務資格考試由縣(市)級工程機械服務機構組織實施,按月組織申報考試。
第九條 工程機械操作員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掌握相關法規、機械操作、維保和急救基本知識;
(三)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服務資格證件。
第十條 工程機械維修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負責人員
1.具有工程機械維修或者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機械設備維修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熟悉工程機械維修業務,掌握工程機械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二)維修服務人員
1.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2.熟悉工程機械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工程機械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工程機械維修服務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第十一條 工程機械行業服務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
2.掌握工程機械法規、具備相應的行業服務能力;
第十二條 申請參加工程機械從業服務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縣(市)級工程機械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工程機械行業從業服務資格考試申報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學歷證明
(三)操作員提供操作證復印件
(四)2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表
第十三條 工程機械服務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安排培訓考試。
第十四條 工程機械服務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對考試合格人員,15個工作日內頒發《全國工程機械行業技術崗位服務資格證》。
第十五條 工程機械從業人員服務資格考試申報有效期為6個月,考試材料逾期作廢。
第十六條 申請人在從業服務資格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七條 工程機械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從業人員服務資格管理檔案。工程機械從業人員服務資格管理檔案包括:服務資格考試申請材料,服務資格考試及服務資格證件記錄,服務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記錄等。
第十八條 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工程機械服務工作委員會向社會提供服務資格相關信息的公共查詢服務平臺。
第三章 從業服務資格證件管理
第十九條 工程機械行業技術崗位服務資格證件全國通用。
第二十條 工程機械行業技術崗位服務資格證件由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工程機械服務工作委員會統一印制并編號。
第二十一條 工程機械服務工作機構應當建立從業服務資格證件管理數據庫,使用全國統一的管理軟件核發服務資格證件,并逐步采用電子存取和防偽技術,確保有關信息實時輸入、輸出和存儲。建立工程機械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并逐步實現異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動態資格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程機械從業人員服務資格證件有效期為三年。持證人員應當在服務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90日前到原發證單位申請辦理換證手續。 從業人員服務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當地工程機械服務機構辦理證件補發手續。
第二十三條 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辦理換證、補證和變更手續,應當填寫《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服務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登記表》(式樣見附件)。
第二十四條 各級工程機械服務機構應當對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申請予以辦理。
第二十五條 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單位注銷其服務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注銷的;
(三)工程機械服務資格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凡被注銷的服務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單位予以收回,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服務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第二十六條 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的違章行為記錄在《全國工程機械行業技術崗位服務資格證》的違章記錄欄內(備注),并通報發證單位。發證單位應當將該記錄作為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誠信考核的依據,并存入管理檔案。違章記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工程機械綜合服務機構應當將工程機械行業從業人員每年的誠信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供公眾查閱。誠信考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